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33号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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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3 |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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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内字[2024] 00000033号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数据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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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1、龙宇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龙宇数据公司的主要客户,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龙宇数据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关联交易事前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龙宇数据公司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出现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龙宇数据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存在计量单据缺失。龙宇数据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上述交易的真实性,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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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龙宇数据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龙宇数据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龙宇数据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龙宇数据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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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