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橡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6、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675家。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鉴于中审众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服务最大年限,经公开招标评审,拟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均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按时完成了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天健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天健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会计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