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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碳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浩)

作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薛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经济学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行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薛浩,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1996年,任建银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1997年至2002年,任上海通宏实业和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上海裕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7次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12次,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多项与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的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其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率100%,主要讨论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事项。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讨论内容主要为补选董事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在认真审核、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及时、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学习调研及考察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并与公司一道,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资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内,未发现公司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听取了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约谈了相关人员。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法人治理等情况,认为公司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科学客观,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评估和聘任情况

2023年,公司变更了审计机构,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持

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给专业意见和建议。2024年,本人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浩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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