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董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对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计提2022年度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议案》,共十二项议案,并就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一季报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3、2023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就半年报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三季报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能够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严谨,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利润拟不分配,是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
(三)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认可董事会的结论。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能,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和流程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的客观说明反映了该事项的真实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专项说明中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的解决方案,该方案有利于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相关问题,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可并尊重其独立判断。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八)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度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度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2022年度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事项。
(九)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诚地履行监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对监管部门关注的问题,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