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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年,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成宗先生、董事王伟先生、董事范囡柳女士、独立董事杨佐伟先生、独立董事刘航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独立董事李成宗先生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要求。

二、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

1、2023年4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3年4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3、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兴财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敬业勤勉、认真专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资格、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审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监督和评估,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4、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一起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共同确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在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核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对待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实际运营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宗、王伟、范囡柳、杨佐伟、刘航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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