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栩娜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A7B0033),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13,619,381.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6,318,392.60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11,265,916.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232,559.6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092,653,721.31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