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2024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特此说明。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