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博信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7,938.08万元,比2022年度38,649.79万元减少10,711.71万元,降幅为2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79.16万元,比2022年度的6,185.88万元减少18,565.04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79.16万元,截至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6,510.92万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8.90万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885.6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实
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内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授信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上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本年度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二)公司总经理实行月薪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月薪+月度绩效奖金制。基本月薪标准为2.5万元至12.5万元,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三)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2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