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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以风险导向为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重大问题提交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决策,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和制衡。同时依据《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了上市公司层级授权机制,实施分子公司运作模式。公司对分公司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对子公司采取委派或推荐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模式,同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分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监督。

2.组织架构

2023年,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架构,对本部职能部门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3.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山”理论,服务“双碳”目标,坚持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为人民群众提供绿色、生态、健康的林业产品为根本目的,围绕中林集团战略,着力构建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涵盖人事管理、发展与培训、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员工休假等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和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明确公司人力资源的引进、使用、培养、考核、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社会责任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持续为社会创造价值,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及公益事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公司下属人造板厂通过对固体废物砂光粉风送设备的改造,将固体废物回用至生产设备作为原料生产的方式,代替原有的燃烧处理方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有效的减少热能中心燃烧时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增设喷蒸系统,对板坯在进入热压机前进行预加热,有效提高了产能并降低产品综合能耗。在公益事业方面,受台风“杜苏芮”影响,京津冀地区2023年出现特大暴雨极端天气,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公司向涿州市民政局救灾专户捐款人民币100万元,全力支持涿州市救灾保障和灾后重建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6.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大局,切实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尊重员工的兴趣爱好,建立了篮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健身操6个运动俱乐部,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俱乐部活动,并通过举办登山、篮球赛等职工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企业氛围。通过建立职工医疗互助以及对困难职工开展慰问活动,为困难员工送去温暖和组

织关怀。通过提供平台,开展员工自主为内部职员授课方式,鼓励员工以学习、创新和开拓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公司以尊重人、善用人、培养人的理念,充分挖掘员工的潜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7.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等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

(1)资金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内部财务关系,加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资金收支及保管业务,资金业务经办人员及有关审批人员均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了货币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与职责、决策机构与权限、投资决策程序等,并对投资

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使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8.采购业务

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方式、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临时及紧急采购等内容进行规范;《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等一系列招标行为进行了规范;《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以及合同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投资管理制度》《资产交易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

(1)固定资产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固定资产的计划配置、调拨、更新、报废、清理等权限集中在公司资产管理小组,子公司则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采购、调拨、报废清理。财务部门统一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折旧计提办法等。公司年终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及核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2)存货管理

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U8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木质原料的采购、入库采取一定监控措施,永安人造板厂在木质原料采购源头上,与第三方合作开发了“永林大宗原材料采购管控系统”APP,创立企业公众号“永林供应”,用户在微信中登入公众号后,可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包括预报单下单、企业审批、车辆运输到厂称重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并以平台的方式进行信息管理,实时将各节点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再如木片采购入库的测量上,以车载电子自动量方系统代替了人工测量,降低了人为因素上的渎职风险等等。

(3)林木资产

在林木资产培育管理方面,采取加强作业山场现场监督,组织阶段性工作监督检查与制定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等手段,如:引进了可视化调度平台,依托中国电信CDMA移动通信网络,对森林培育全过程进行有效的、动态的跟踪控制;引进无人机正射影像航拍作为森林培育成效考核和伐区调查设计工作的重要辅助工具,加强造林成效的管理力度以及杜绝样地布点人为调整和比例成数设置不合理的现象。在资产管护方面,为强化木材运输防流失监督管理,采取在堆头、

各伐区主要交通线上安装摄像监控记录仪,对到材车辆、检验码单与影像记录进行实时管理;与永安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永安市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及市森林资源巡防大队负责公司平日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公司开展日常的护林成效监督与检查工作,保障公司林木资产的安全。

10.销售业务

公司各分子公司的销售业务在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部门定期维护客户的档案及其信用情况,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并将应收账款考核纳入业务员绩效考核中,严控产生新的应收账款。木材销售上,引进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平台,实现了木材销售招标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扩大了招标信息发布范围,进一步降低了木材销售款项的管理风险。

11.研发管理

公司重视研发工作,持续推进健康、绿色、环保新产品研发,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下属永安人造板厂持续推进超轻质纤维板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合作开发一种不含卤族元素和氮元素的新型多元复合磷系阻燃剂并应用于阻燃纤维板的制备。在种苗培育上,与省农林大学合作“福建省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第七期楠木良种选育项目”;与省林业科

学研究院合作“福建省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第七期红锥良种选育项目”。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的界定、交易范围、交易的程序和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章程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对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对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并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监督,以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处于规范受控状态。

14.信息披露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处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媒

体为《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为巨潮资讯网。董事会秘书处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并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15.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用于规范公司及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部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公司使用规范的财务报告内容,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利用这些信息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需要。

16. 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将全面预算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控制手段。

17.合同管理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公司法律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管理,对各单位合同及文本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及归档需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及分

子公司有专门人员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做好合同台账管理。

18.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利用ERP信息系统在财务、业务上的实施,实现采购到付款、销售到收款、生产制造到成本核算、各分子公司财务到集团凭证传递的一体化。通过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19.内部信息传递

在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建立了企业微信与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便捷,保证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通过半年度和年度经营分析会、部门月报、举报信箱、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使公司能够及时地收集内部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共享,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对外投资风险、子公司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

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财务报告的人员(如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根据以上原则,公司对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标准包括若存在以下情形,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

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信息应用控制重大缺陷与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缺陷相关或由一般控制缺陷所引致;针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存在多项缺陷;发生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定量标准采用缺陷导致的潜在或现实的损失占合并报表层面的税前净利润10%。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缺陷认定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及其他缺陷情况。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缺陷认定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的情况。

3.以前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问题已在2023年度完成整改。2023年度日常运营中存在内控一般缺陷问题,公司各有关

单位已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公司审计部门定期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2024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加强对风险领域的管控,通过实施系列管控措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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