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3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 |||
首席合伙人 | 胡柏和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72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377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30人 | |||
2023 年 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6,490.00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8,551.3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1,416.62万元 | |||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2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232.50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2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勤万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4年4月,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2020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894.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系资金占用; 2)公司客户2021年回款中存在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利益相关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导致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之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信用减值损失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 3)2023年客户回款中存在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利益相关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中勤万信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基于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中勤万信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出具了《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和《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勤万信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勤万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4年4月,在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情形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勤万信年审会计师对于审计相关事项的说明,就核查的范围、程序等提出了要求,重点关注了内控缺陷的性质。同时听取了中勤万信年审会计师出具相关审计意见的原因说明,就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存在缺陷等进行了评价。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对于中勤万信在2021年、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识别公司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相关工作存在缺陷,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审核、评估的相关履职能力,并在公司后续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予以考虑。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