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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 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04月29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对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一:罗卫国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3101号***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人二:史东伟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唐山路1188弄***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关联人三: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313、333号孵化楼2第4层401-1室

法定代表人:罗卫国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3,388,403.06
负债总额70,781,920.54
资产净额82,606,482.52
项目2023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37,702,679.00
净利润3,395,785.14

与公司的关系;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罗卫国先生及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签订借款协议,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价格公平合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须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有关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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