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4年4月19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视频出席)。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邢会强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度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对2024年度及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郭洁、朱祁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