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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康: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7-35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通过公司的经销商、合营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此外,该等主体与经销商、合营方、供应商及其他主体资金往来频繁,我们未能获取相关经销商、合营方、供应商及其他主体的资金流水等相关资料,无法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其他资金往来的商业实质及对公司相关交易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经销商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经销商的账款余额为人民币891,493,660.3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2,070,724.62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49,422,935.74元,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账面价值为424,251,546.48元。如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经销商存在资金往来,经销商在收到资金后部分用于对公司的回款。由于无法获取经销商财务或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公司经销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针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进行了全面自查及积极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和2022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以下简称南白象)、永嘉县奥光鞋店(以下简称奥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公司的时间滞后。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 资金占用的整改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2022年累计发生额分别为16,699.98万元和9,500.00万元,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在2023年4月23日归还完毕,相关利息于2024年3月28日归还完毕。

2. 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形成的关联交易的整改情况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公司的时间滞后。上述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2023年1-4月累计发生金分别为50,091.59万元、36,431.46万元、10,259.77万元,截至2023年4月14日,上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2024年3月28日,王振滔已通过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支付完毕因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息。

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全面停止上述关联交易、注销所有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银行账户。其中,南白象账户已于2022年7月8日注销,奥光账户已于2023年10月19日注销。

同时,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事项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二) 经销商应收账款

1. 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

公司对于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保留事项采取的措施包括:

(1) 聘请IT审计机构对主要经销商2022年和2023年门店零售业务收入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IT审计;

(2) 督促实际控制人与经销商解除资金代管协议,并与经销商全面对账确认相关债权;

(3) 配合年审会计师对经销商的发货物流单据进行核查;

(4) 协助年审会计师调取主要经销商的零售管理系统数据及协调安排对主要经销商的走访工作。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2. 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公司对于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保留事项采取的措施包括:

(1) 督促实际控制人与经销商解除资金代管协议,并与经销商全面对账确认相关债权;

积极与经销商协商回款事宜,于2023年11月与经销商达成了分期还款计划并签署还款协议。截止本说明出具日,该还款计划已执行完毕两期,分别为2023年第四季度末应收账款较制定计划时点下降1亿元和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制定计划时点下降2亿元。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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