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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5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刘鹭华先生及董事蒋中祥先生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7个议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2023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总结,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进程,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审计情况及公司管理层汇报的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全体委员再次审阅了审计报告及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同意将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内审制度,要求公司按照既定的内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沟通、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为董事会提供更多决策参考,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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