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业务总结和2024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未侵犯公司及股东
利益,对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监事会决定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