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力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韵忤减值测试涉及的因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形成的含商将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fl·资产计估报告序号承租方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出租方
厦门银祥
肉业有限
公司
租赁地址同安区西柯镇美禾六路99号
面积m?12,779.45
租赁日期2019/1/1-2038/12/31
租金:元/年
含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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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管理层承诺,上述借款、抵押、租赁事项不会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产生实质影响。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是与商誉相关的'45万吨/年油脂业务业务资产组,是委托人和被并购方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
“
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或最小资产组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独立千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
、"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以及企业管理层对资产的待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
”
等原则进行划分,确定了并购业务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范围并进行了申报。资产组范围的界定是管理层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发表专业意见。
2.本次资产组与前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
一
致,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械的现值结果作为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3.本次资产组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的资产组业务内涵
一
致,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
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将"45万吨/年油脂业务
”及并购方已有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共同认定为
一
个资产组。资产组不含期初营运资金,
折现率参数内涵前后保持了
一
致性。
折现率等关键性参数与前次相比情况如下:
(1)预测期营运资金规模:根据管理层判断,本次与前次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
一
致,年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为22%。
(2)对于折现率,本次与前次都采用税前折现率,计算模型与前次保持了
一
致。@可比公司调整:前次计符折现率的可比公司分别为
“
京粮控股
“
、“道道全
”、“金健米业
'
。由于
“
金健米业
“
本年度贝塔系数未能通过T检验,不符合本年度折现率选取标准;同时,本年度
“
金龙鱼
”
上市已超两年,故将其作为可比公司的样本。 本次采用
“
的可比公司分别为: 京粮控股
“
、“道道全
“
、“金龙鱼
”
等三家公司。@前次税前折现率为9.57%,本次税前折现率为9.46%,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受资本市场以及企业自身面临分险的影响,本次风险溢价ERP、无风险收益率R上
一
年有所降低,个别风险有适当提高(本次个别风险由前次的1.5%调整为2%)。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