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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郑海英女士、张惠泉先生、刘怡女士(已离任)、陈守东先生、金亚东先生(已离任),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郑海英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沟通会2023.3.6一、2022年度审计计划报告 二、人员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听取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大的会计及审计风险领域等相关内容汇报,确定公司主要配合人员。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计划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监管层提示事项的审计、以及可能存在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督促审计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在约定的时限内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4.24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听取公司审计稽核部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3、听取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 4、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1、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级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听取公司审计稽核部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审计稽核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
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8.2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2、听取审计稽核部2023年上半年工作汇报1、同意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听取审计稽核部2023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10.2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同意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履职情况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审计服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工作报告,督导内部审计工作及执行跟踪。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度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

真审阅和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发现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高度重视,持续关注后续整改情况,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重要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切实加强业务流程的规范操作和风险管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听取管理层、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慎决策,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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