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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民生银行存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4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目的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民生银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51.75亿元。公司实际授信额度未达预期。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2023年日存款最高余额约为0.64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同类交易的比例本次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民生银行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33.31%截止2024年4月29日贷款余额51.65亿元。不适用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适用2024年1-3月日存款最高余额约为0.35亿元。根据预计授信额度,存在日资金结算需求。

备注:贷款预计金额、已发生交易金额含存续且尚未到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民生银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6,749.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6,246.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8.1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2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4年度在民生银行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民生银行存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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