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人、注册会计师2,39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曹效军先生、李苒洲先生和李诗鸿先生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