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0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8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具体金额及原因
1.应收账款:244项,金额41,532.57万元;
2.其他应收款:1项,金额5.28万元。
本次资产核销总计245项,金额41,537.85万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仍无法收回、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终止执行程序等,预计已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和财务部对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账销案存,保留追索资料,继续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核销,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