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1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00 | 2024年度预算方案 | √ |
6.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7.01 |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7.02 |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7.03 | 关于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10.01 |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 √ |
10.02 |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 √ |
10.03 | 向关联方租入或者租出房屋、设备 | √ |
10.04 | 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 √ |
11.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12.00 | 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 |
上述议案1-12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6、议案7、议案11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需逐项表决且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5、议案8、议案9、议案1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4、议案7、议案
9、议案10、议案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文林 苗洋威
联系电话:0516-87565628,87565620
邮政编码:221004
传 真:0516-87565610电子邮箱:yinwenlin@xcmg.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5”,投票简称为“徐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5.00 | 2024年度预算方案 | √ | |||
6.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7.01 |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7.02 |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7.03 | 关于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10.01 |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 √ | |||
10.02 |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 √ | |||
10.03 | 向关联方租入或者租出房屋、设备 | √ | |||
10.04 | 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 √ | |||
11.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12.00 | 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 |
一、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二、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