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建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1月18日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和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7日1、《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7日1、《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7月23日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2023年三季度报告》
1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增资引入投资者暨被动形成对外财

务资助的议案》

1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资料,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

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所有重大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财务违法违纪问题。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能够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担保进行了监督核查,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拓展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变化,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