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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发展规划和审计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大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核实各项资产、各类资产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方及其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开展;内控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控流程、采购管理、内审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事项开展。审计期间,大华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审计独立性、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前后报表主要调整事项、科目波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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