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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情况说明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17号对“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列示”、“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及“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采用上述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预估采用上述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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