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文才)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本人作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与标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同时担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2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8次,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以赞成票;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1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组织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核,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参加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补充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查和核实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阅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计划的汇报,就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计划相关内容与管理层、审计师进行讨论与问询,并发表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还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公司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例如,与公司管理层交流防伪技术在金属包装的新应用;对于本人关注的公司新能源电池壳项目的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业务情况,公司管理层也进行了详尽汇报。
我们通过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发送的临时公告、企业内刊等信息,持续关注企业微信公众号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微信或电话、会谈的方式,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组织或者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金发展有限公司与中粮包装有限公司及豪能(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及《关于兴帆有限
公司之股东协议》,拟在香港以现金出资方式投资设立香港合资公司,香港合资公司将在欧洲的中东部区域投资、建设金属包装产品生产项目。关于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根据境外投资备案相关要求,明确奥瑞金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投资出资的669万欧元,将在项目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后,由其境内母公司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奥瑞金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核查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名、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经核查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里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持与公司的积极沟通和交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许文才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