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谢玉琪,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凯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参与对财务会计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和重点审计内容,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12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加深对公司财务情况的认识,履行监督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4.26 |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8.28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12.04 | 1、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需要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的事项均按要求认真履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经营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为公司建言献策,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学习独立董事新规定,保持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义务,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运行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履职效果。
独立董事:谢玉琪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