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晓东先生、王晓峰先生、谢玉琪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情况报告等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