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岸双赢”或“迪岸集团”)因与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或“被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故于2023年11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减免广告发布费并支付损失赔偿款等费用。目前已审理终结并于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3)穗仲案字第19520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迪岸双赢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迪岸空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岸空港”或“申请人”)与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广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减免广告发布费并支付损失,仲裁事由与申请如下: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迪岸空港
被申请人:广告公司
(二)仲裁事由
2018 年 7 月,广告公司与迪岸双赢签订《2018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以下简称“2018年项目合同”),广告公司按照《2018年项目合同》约定授予迪岸集团进行广告媒体建设改造、广告发布或广告代理发布、传统媒体的画面装撤、日常维保等;经营期限为58个月,自2018
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经评估考核合格,合同可延期3年。由于双方对新冠疫情造成的影响评估不一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履行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3年10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申请被申请人减免广告发布费。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申请人于近期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仲裁并出具裁决书,仲裁结果如下:
1、申请人减少向被申请人支付《2018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的广告发布费238,400,000元;
2、本案受理费1,559,873元,处理费402,447元。仲裁费共1,962,320元,由申请人承担 451,334 元,被申请人承担1,510,986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2023年公司已经按照谈判会议决议减租,对2023年减租的部分冲减成本5,509.43万元,对2022年减租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16,981.13万元。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将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85.81万元。
四、备查文件
《裁决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