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方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79.1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14.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29,709.36 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81,632.09 万元。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负数,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发展及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负数,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发展及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