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春秋航空: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实施了换届选举,换届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以及董事杨素英组成,钱世政担任召集人;换届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郑培敏以及董事王志杰组成,李若山担任召集人,2023年12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王志杰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独立董事金铭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钱世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2年出生,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具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曾先后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复旦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主要担任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景瑞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乃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7年出生,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具备法学教授职称,并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陈乃蔚先生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

识产权协会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商务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上海仲裁协会监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仲裁员,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兼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素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5年出生。杨素英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遵义路街道办事处财务副科长等职务。杨素英女士从2004至2023年担任春秋航空董事。

李若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4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郑培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金铭: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高盛高华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出席委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2023年1月17日

钱世政、陈乃蔚、杨素英

1、审议《春秋航空2022年度审

计服务计划》

2、审议《春秋航空2022年度内

1、委员们认可审计团队工作的专业

性;2、关注重大风险资产减值的相关披露;3、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召开日

出席委员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部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议《春秋航空2022年内控

评价工作报告》

都由一家事务所进行是否合规提出疑问并得到符合独立性要求的答复;4、对于内审的工作汇报,针对内审和外审工作的侧重和协调对管理层提出建议;5、对于内控的工作汇报,建议指标更多下放业务部门,并借助体系开展工作。2023年4月26日

钱世政、陈乃蔚、杨素英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总

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

1、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建议公司重视ESG,可持续发展

不仅是建立在现金流量表上,也是建立在生态、社会责任上。

2023年8月29日

李若山、郑培敏、王志杰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10月29日

李若山、郑培敏、王志杰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等,并督促普华永道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同时对普华永道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与普华永道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普华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于年度结束时,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所作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审部门能够按照内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和执行有效性问题,通过审阅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三会四权”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