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鹏先生、万解秋先生和董事顾佳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黄鹏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就报告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年度报告预审期间,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会同公司管理层一起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预审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对公司业务和状况熟悉,在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为15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商确定了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指导,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内审计划执行相关工作,通过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建议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应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注和指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平稳运行。对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及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应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履职,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指导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学习新法规并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监管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专业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黄鹏、万解秋、顾佳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