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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59,988,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顺灏股份股票代码00256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路晶晶周晓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传真021-66278702021-66278702
电话021-66278702021-66278702
电子信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zhouxiaofeng@shunhaostoc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绿色健康经济成为全球共识和发展大势。报告期内,公司把握绿色发展机遇,坚持“环保低碳新材料+生物大健康”双翼发展的战略布局,围绕特种环保纸的销售,印刷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大麻精深加工及应用场景研发,新型烟草的研发及销售等四大业务展开。公司在保证环保包装新材料业务和印刷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政策要求积极研发新型烟草合规性产品、集中资源申请电子烟许可证,并持续开展工业大麻新技术、新产品及整体植株应用业务的研发投入,实现了从单一制造业向多元化、多产业链拓展的发展新格局。

(二)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1、特种防伪环保纸的销售

公司的特种防伪环保纸主要包含真空镀铝纸、激光防伪等环保纸质材料,主要应用于特定客户终端消费品、社会消费品等行业。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特种防伪环保纸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曾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真空镀铝纸》,在行业内保持了领先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特种防伪环保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和销售,主要下游客户为特定客户终端生产商和社会消费品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及欧洲、中南美、亚太等海外地区。

2、印刷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印刷品的主要下游客户为特定客户终端企业,在下游企业广泛实施的招投标项目中,通过参与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公司注重研发创新,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与应用创新力度,通过设备更新升级、研发人才引进等方式保持公司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的创新。目前公司以上海为研发中心,在福建、云南等省份均建有生产基地。

3、工业大麻的加工提取及衍生品销售

基于对全球范围内工业大麻发展机会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公司在云南地区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公司在工业大麻的加工提取和衍生品销售等方面做了深入的布局和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拥有《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可在云南省曲靖市合法开展工业大麻的加工,主要从事工业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全谱系油及其他稀有大麻素等原料的加工提取、技术研究及产品出口工作。在国外市场中,为了抓住海外工业大麻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 LUXIN HEMP,通过全面科学的市场研究为生产研发提供依据,为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市场信息支持,力求抓住国际市场对CBD等工业大麻提取物以及终端产品的需求。LUXIN HEMP获准在当地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的合法资格,其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E1011 Labs已经推出了ELON二代加热不燃烧设备和Stelo加热棒产品。公司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Vitaldiol Pharmaceutical已面向美国市场推出Vitaldiol— R 系列(Recover,Relief, Rest)产品以及Essential酊剂,其中添加CBD、NMN(烟酰胺单核苷酸)、姜黄、褪黑素等成分,以成分极简、天然健康为理念。

公司持续看好生物大健康产业发展前景,积极关注全球工业大麻市场机遇,关注CBD在医药、疼痛管理、精神健康、保健品、日化品等领域的应用发展。随着全球多国工业大麻合法化政策的迅速推进,全球工业大麻的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产业应用端的进一步扩展,未来公司将努力拓展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合法地区的海外市场,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积累相关专利技术储备,以增加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4、新型烟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通过自有投资以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新型烟草制品领域内的投资业务,形成产业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品牌工作,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是投资电子烟具和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及平台。其中,其参股子公司美众联是全球领先的专注电子雾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为国外客户提供雾化电子烟装置与工业大麻雾化器具的研发和制造服务;其子公司绿新丰为一家集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电子科技企业,是国家烟草核准的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美众联和绿新丰涉及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电子烟烟具、烟弹、加热卷烟烟具等,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南美、中东、东南亚、欧盟、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子公司顺灏怡隆为烟弹品牌持有(内销)、电子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

产品品牌持有(内销)的公司,品牌名为“燚龙”。报告期内,顺灏怡隆旗下“燚龙”品牌电子烟已在北京、深圳和上海地区部分零售门店成功上市,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燚龙”产品在多地的上市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847,629,783.302,907,128,792.872,905,321,104.34-1.99%2,872,056,822.912,872,169,67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94,949,137.761,866,146,028.861,866,107,929.051.55%1,921,906,722.491,922,019,570.8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425,372,878.831,411,098,403.011,411,098,403.011.01%1,550,233,440.261,550,233,44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2,659.49-59,751,811.16-59,902,759.36147.41%-28,288,619.52-28,175,77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18,412,520.41-46,397,307.44-46,548,255.64139.56%-34,033,864.37-33,921,015.9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921,669.15193,013,563.31193,013,563.31-34.76%269,439,249.48269,439,249.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6-0.06150.00%-0.03-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6-0.06150.00%-0.03-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3.16%-3.16%4.67%-1.46%-1.4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78,890,988.61278,103,250.59443,455,070.86424,923,56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1,471.27-1,257,942.9921,413,866.60-54,73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95,001.043,774,840.8222,364,256.50-1,231,57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49,713.8349,671,625.56-55,637,558.9684,637,888.7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8,32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2,47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10%213,013,1500不适用0
王丹境外自然人8.49%89,982,5040质押60,107,392
冻结60,647,392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6%15,483,8000不适用0
郭翥境内自然人0.54%5,763,8254,322,869不适用0
高原境内自然人0.53%5,600,5000不适用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0%5,307,5340不适用0
官军境内自然人0.49%5,171,0000不适用0
邵贤达境内自然人0.46%4,829,2000不适用0
潘胤谷境内自然人0.42%4,459,0000不适用0
陈方方境内自然人0.42%4,442,792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王丹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9,335,112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0,647,392股,合计持有89,982,504股;公司股东高原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653,8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946,700股,合计持有5,600,500股;公司股东邵贤达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69,8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9,400股,合计持有4,829,200股;公司股东潘胤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59,0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

4,459,000股;公司股东陈方方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26,3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492股,合计持有4,442,792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5,307,5340.50%
邵贤达新增00.00%4,829,2000.46%
潘胤谷新增00.00%4,459,0000.42%
陈方方新增00.00%4,442,7920.42%
广东国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懋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退出00.00%00.00%
姚晓丽退出00.00%3,601,2620.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退出00.00%3,553,4970.34%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9年11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与王钲霖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王丹先生将其持有的顺灏投资100%股权转让给王钲霖先生,股权转让的生效日期为 2019 年11月25日,同时王钲霖先生将其持有顺灏投资100% 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王丹先生行使。王钲霖先生与王丹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上述表决权委托期限延长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表决权委托协议》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王钲霖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20.0958%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由其本人通过顺灏投资行使。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丹先生变更为王钲霖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顺灏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公司原股东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公司原股东张少怀女士转来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张少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原股东张少怀女士误操作违规减持股份,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此,张少怀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原股东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公司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滁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之出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灏森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与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受让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灏森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因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投委会审慎研究,公司计划终止新能源钠离子电池项目,在完成灏森钠电的清算处理事项后,将启动注销事宜。因灏森钠电自成立后未开展实质业务,支出较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5、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上半年裁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破产财产清算,并拟订了《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下发(2015)嘉桐破字第4号之23《民事裁定书》,对该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破产管理人拟订的财产分配方案,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32,459,250.52元(其中:优先权债权金额1,964,904元、普通破产债权金额30,494,346.52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165,823.55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3,988,619.84元,全部为普通破产债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21,689.50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三次金额3,691,543.82元,全部为普通破产债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20,074.05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至今合计收到以上三次破产财产的分配款40,139,414.18元(其中:优先权债权金额1,964,904元、普通破产债权金额38,174,510.1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至今合计三次收到破产财产的分配款207,587.10元(普通破产债权)。对于浙江德美破产清算的后续事宜,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的损失,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公司钱财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在公司收购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过程中对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涉嫌触犯刑法,对于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犯罪的行为,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予以刑事立案,并出具《立案告知书》。2022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编号为(2021)沪02刑初63号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人王斌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2、3,969万余元赃

款予以追缴并发还我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退赔。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暂不产生影响。2023年3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编号为(2023)沪刑终11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此案相关后续工作。

7、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6年10月25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4,753,773.4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129,609,605.73元。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作结项处理,将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作终止处理,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3年4月办理完成前述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曲靖市沾益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账户中节余资金2,299.8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资金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故公司已于2023年4月将节余资金转入自有账户。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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