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复旦复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永康)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任永康,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上海港务局、上海交运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历任理货员、业务员、营业部经理、浦西部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调研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因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上任前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事先审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2023年本人上任后未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任永康110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年本人上任后,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23年,在本人任期内,未有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仔细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宋正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陈汉为先生、陈玉明先生、庄越女士、傅航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驰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沈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薇)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倪薇,女,196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大学讲师。曾就职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金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教师、审计员、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党支部书记,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因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上任前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事先审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2023年本人上任后未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倪薇110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2023年本人上任后,作为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同时,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2023年,在本人任期内,未有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仔细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宋正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陈汉为先生、陈玉明先生、庄越女士、傅航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驰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沈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向雷)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赵向雷,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中国银行西安市分行、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中银国际控股、中银国际控股北京代表处,历任副主任科员、科长、副处长、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02年2月加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资金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管,风险总监兼合规总监,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因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上任前召

开,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事先审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2023年本人上任后未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赵向雷110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年本人上任后,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2023年,在本人任期内,未有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仔细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宋正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陈汉为先生、陈玉明先生、庄越女士、傅航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驰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沈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长祺)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卢长祺,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丰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创始管理人、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丰实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离任前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事先审

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因事均未能现场参会。

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卢长祺666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年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及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汇报、电话沟通、书面报告等方式和手段,向独立董事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8月2日,公司获悉本次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的工作进展,奉投集团拟就相关承诺延期二年至2025年9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有助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本人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

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对此表示认可。本人同意《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因此,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更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审查,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在查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事前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人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之日起自然卸任,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勇)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吕勇,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审计局处长、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离任前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事先审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

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加了其中3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吕勇66400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2023年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作为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本人在报告期内两次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回复中小股东提出的各种问题。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及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汇报、电话沟通、书面报告等方式和手段,向独立董事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

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8月2日,公司获悉本次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的工作进展,奉投集团拟就相关承诺延期二年至2025年9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有助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本人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事先就2022年业绩预告、年度报告、内控报告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对此表示认可。本人同意《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因此,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更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审查,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在查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事前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人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之日起自然卸任,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包晓林)

任期内,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督促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包晓林,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投行部负责人;中银国际控股公司上海代表处副总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涛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OO。现任拓金资本创始合伙人兼总裁。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离任前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事先审

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参会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严谨、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因事未能参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包晓林665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2023年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及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汇报、电话沟通、书面报告等方式和手段,向独立董事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8月2日,公司获悉本次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的工作进展,奉投集团拟就相关承诺延期二年至2025年9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有助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本人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

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对此表示认可。本人同意《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因此,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更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审查,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在查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事前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人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12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之日起自然卸任,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