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1,981.2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837,519.0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837,519.02元为基数,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2,783,751.9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2,943,734.75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997,501.87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8,518,900股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066,70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三年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权益分派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