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花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总经理根据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并对2024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规划与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2024年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龙)》(公告编号:

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戈世霆)》(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有吉)》(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由于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的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李有吉(已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

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31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新乡市花溪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