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公开发行无异议。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4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及未支付部分保荐费(不含税)之和人民币7,958,037.74元后,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84,441,962.26元。另外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23,21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718,744.95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4月6日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公开转让。
鉴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569,811.30元,资金到账时,另有 1,153,406.01元发行费用尚待支付,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 84,441,962.26元,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03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2,4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1,681,255.05 |
募集资金净额 | 80,718,744.95 |
加:前期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2,569,811.30 |
加:募资资金到账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53,406.01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加:2023年利息收入 | 321,459.44 |
加:2023年理财收入 | 20,065,397.26 |
减:2023年度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36,596,490.30 |
减:2023年理财支出 | 40,000,000.00 |
减: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 | 19,174,946.46 |
其中:年产 5,000 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 | 15,849,981.98 |
补充流动资金 | 2,569,811.30 |
银行手续费 | 436.18 |
支付发行费用 | 754,717.00 |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9,057,382.20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金额为3,402.6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6.98万元,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3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龙鼎国债嘉盈新客专享(上市公司)34期收益凭证产品 | 2,000 |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11月21日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3.2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证券营业部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GC014 | 1,999.8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4年1月2日 | 固定收益 | 3.98% |
公司购买的“龙鼎国债嘉盈新客专享(上市公司)34 期收益凭证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已经收回,获得理财收益65,397.26元 。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GC014支出1,999.80万元,发生相关佣金支出0.2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花溪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80,718,744.9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446,472.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446,472.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5000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 | 否 | 76,874,995.19 | 49,876,660.98 | 49,876,660.98 | 64.88%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843,749.76 | 2,569,811.30 | 2,569,811.30 | 66.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80,718,744.95 | 52,446,472.28 | 52,446,472.28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3,659.65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402.6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6.98万元,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 |
出具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3年1-12月公司的委托理财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以及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往来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