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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农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艾春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艾春香,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动物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教授,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兼任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理事长,并担任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7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会前沟通,按时出席会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经验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电子通信方式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1717300

2023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出席了其中的5次,并借此增加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5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职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

议,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等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会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 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亲自 出席应出席次数亲自 出席应出席次数亲自 出席应出席次数亲自 出席
11222222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参与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公司负债率、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3/2/27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3/16关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32023/3/17关于转让孙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及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为合作方继续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23/4/2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52023/4/2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2022年度薪酬总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3/5/22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72023/5/23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2023/5/30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3/6/13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02023/6/18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相关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3/7/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3/8/29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32023/8/30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42023/9/11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相关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52023/10/18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并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公司股权间接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62023/10/19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并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公司股权间接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72023/10/29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增加与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82023/10/3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增加与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92023/11/17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23/12/8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备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等九类事项由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对于其他事项不再强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该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因此仍按原要求列报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1、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本人于2023年4月20日列席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事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初步结果、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审阅经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司审计中心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本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此外,本人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主要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互动易平台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对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等领域提出的问题,让中小股东更加清楚行业的基本情况,并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8个工作日。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关注有关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定,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督促公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本人认为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报告期内,本人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前述定期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对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公司前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并保证公司前述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良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本人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4年10月24日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进一步实现公司管理团队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求,保障公司平稳发展和有效决策,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提议,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2022年度薪酬总额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激励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本人在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时回避表决。本人认为,该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各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报告期内,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为报告期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无论是从专业性亦或者独立性角度,本人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相关方的沟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艾春香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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