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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

2.43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16日签订的2023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商誉资产减值测试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2023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较高的职业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3年12月21日,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就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沟通,包括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本年度审计重点及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从而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22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评估机构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和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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