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4-024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9-00018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32,336,590.5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12,242,629.16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7,409,764.45元,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525,167,135.29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