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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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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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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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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6.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00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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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提案3至9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2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至12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13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提案5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提案13需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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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013。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33974869,传真:(020)33976964,电子邮箱:gdjg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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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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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粤建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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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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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提案编码提 案 名 称备注表决意见
本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6.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00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 10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签章):

2.委托人持股数: 股

3.股份性质:

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委托人股东账户:

6.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

8.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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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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