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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旋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2023年末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控制权变更后成为国有企业控股性质,根据国有企业今年对贸易业务进行更严格判断的要求,公司按年度会计师要求从严判断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供应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虽然在采购、销售等环节是根据市场情况

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在销售环节的交易价格是参考交易时点的期货交易价格,并非是在采购价格基础上收取固定金额或比例的差价,但会计师认为交易获得的商品所有权存在瞬时性。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结合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意见,对该部分业务从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564,881,965.88501,563,240.4263,318,725.46
营业成本400,577,738.79337,259,013.3363,318,725.46

(二)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1,006,452,866.96827,908,698.76178,544,168.20
营业成本825,767,747.59647,223,579.39178,544,168.20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911,206,890.01793,352,647.27117,854,242.74
营业成本739,435,936.81621,581,694.07117,854,242.74

(三)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1,445,149,705.921,237,798,383.72207,351,322.20
营业成本1,212,981,735.201,005,630,413.00207,351,322.20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仅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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