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57,523,33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5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8,854,998.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550,42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304,573.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64号《验资报告》。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分配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专户用途 | 分配金额 |
1 | 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 16,161.46 |
2 | 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1,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569.00 |
合计 | 25,230.4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余额 (单位:元) | 实施项目 |
1 | 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 | 375380313899 | 0 | 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
2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2018 | 0 | 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3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576 | 0 | 补充流动资金 |
4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600 | 0 | 募集资金归集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归集、向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分配资金及本次发行费用支付使用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暨结项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四、备查文件
1、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竣工备案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