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4.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2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度实现钾肥产量164.67万吨,实现钾肥销量160.62万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3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基础考核目标A(180万吨≤钾肥产量Q<190万吨,且钾肥销量S/钾肥产量Q≥85%),102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179.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7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2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2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323.00万份,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4.00万股。上述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
确,应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一)股票期权
姓名 | 职务 | 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注销原因 |
郭柏春 | 董事长 | 90.00 |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
马英军 | 总经理 | 30.00 | |
刘冰燕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4.00 | |
郑友业 | 董事、副总经理 | 24.00 | |
苏学军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4.00 | |
刘永刚 | 副总经理 | 18.00 | |
郭家华 | 原副总经理 | 6.00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5人) | 963.00 | ||
佟永恒 | 原副总经理 | 76.80 | 离职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人) | 38.40 | 离职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人) | 28.80 | 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 | |
合计 | 1,323.00 | — |
(二)限制性股票
姓名 | 职务 | 初始授予价格(元/股) | 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回购注销原因 | 回购价格(元/股) |
郭柏春 | 董事长 | 17.24 | 90.0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 17.24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马英军 | 总经理 | 30.00 | |||
刘冰燕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4.00 | |||
郑友业 | 董事、副总经理 | 24.00 | |||
苏学军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4.00 | |||
刘永刚 | 副总经理 | 18.00 |
郭家华 | 原副总经理 | 6.00 | |||
佟永恒 | 原副总经理 | 48.00 | 离职 | 17.24 | |
合计 | 264.00 | — | — |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