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戈辉监事、王洪平监事视频参加会议,兰海航监事长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兰海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兰海航监事长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长兰海航先生回避表决。
(二)王洪平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王洪平女士回避表决。
(三)张传飞监事(已离任)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长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长兰海航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于监事会对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专项说明需报股东大会听取。该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