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 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原则
根据《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监事2023年度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监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除按照《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监事长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的薪酬为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监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薪酬除按照《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二、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程序
根据《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的考核由监事会组织实施。监事会对每位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监事回避表决。
三、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
依照上述原则和程序,各位监事 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位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监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2,000元人民币(含税)。监事津贴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等,以及发生与履行监事职责相关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监事长兰海航先生为职工监事,除按照《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外,还需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监事长的年度绩效奖金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奖金延期支付实施细则》的规定,当年绩效奖金的60%于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期间发放,剩余40%采取延期方式支付,并遵循等分原则在3年内发放完毕,延期支付的绩效奖金本金及收益(如有)归其本人所有。在延期支付期间,若监事长未能勤勉尽责致使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公司可
停止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未支付的延期绩效奖金。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