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施新厂区建设工程,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拟在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用于新厂区建设工程支出。上述项目贷款拟以位于园林路东钟秀路北的工业用地、位于永和路116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为4,441.37万元。在新厂区建成后,以新厂区新建房屋置换位于永和路116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上述贷款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是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为公司新厂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本次资产抵押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