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大地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68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8元,上述共计募集资金17,967.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8.6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98.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35.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63.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天健验〔2021〕15-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263.5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860.7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9.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08.8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86.8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69.5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46.2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240.1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240.17 | |
差异[注] | G=E-F | 10,00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2,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500.00万元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2160810708 | 15,703,761.25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4029010618 | 8,543,491.95 | 活期存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50230188000658814 | 8,154,488.59 | 活期存款 |
合计 | 32,401,741.7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2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2023年1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2023年1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2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2023年12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2023年1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归还。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2年12月23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本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64.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尚有7,500.00万元未到期。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3,800.00 | 2022/11/1 | 2023/2/1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5%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2/11/1 | 2023/2/1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5%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41期3个月A | 1,000.00 | 2022/11/2 | 2023/2/2 | 保本浮动收益 | 1.4%-3.3%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3/2/10 | 2023/5/1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5%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3/2/10 | 2023/5/1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5%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 | "看涨宝“213期SYU645/JT8489 | 1,000.00 | 2023/2/10 | 2023/8/1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8.86%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 | "看涨宝“214期SYU654/JT8490 | 1,000.00 | 2023/2/10 | 2023/8/1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8.96%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7期6个月款 | 1,000.00 | 2023/2/15 | 2023/8/15 | 保本浮动收益 | 1.2%-3.31%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3/5/16 | 2023/8/16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3/5/17 | 2023/8/1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8%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63天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3/8/21 | 2023/10/23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55%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01天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3/8/21 | 2023/11/30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6%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0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8/21 | 2023/11/30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6%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 | "看涨宝“289期SBD004/JTB138 | 1,028.00 | 2023/8/22 | 2023/11/23 | 保本浮动收益 | 1.5%-3.42%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 | "看涨宝“290期SBD005/JTB139 | 1,000.00 | 2023/8/22 | 2023/11/27 | 保本浮动收益 | 1.5%-6.1%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12/11 | 2024/3/11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5%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3/12/21 | 2024/1/2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4%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3/12/21 | 2024/1/22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或2.4%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适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如适用)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以及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该
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共计6,434.46万元继续由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将土地费用、工程费用、其他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共计7,989.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274.00万元)改为公司实施;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通市高新区朝霞路南侧、金渡路东侧变更为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东、钟秀路北侧。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地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5-46号),认为大地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地电气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大地电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程继光 | 曹君锋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6,263.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8.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69.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 | 否 | 13,708.46 | 2,133.23 | 2,412.45 | 17.60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 | 否 | 1,915.54 | 575.63 | 1,157.11 | 60.41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 否 | 639.51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6,263.51 | 2,708.86 | 3,569.5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存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2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2023年1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2023年1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2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2023年12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2023年1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归还。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2年12月23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本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64.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尚有7,500.00万元未到期。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