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防范日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以出境旅游为主营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汇向境外供应商进行资源采购和付款。随着全球各主要目的地旅游资源的持续开发,业务快速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在审批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近/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四)授权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合法筹措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上述议案的附件,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如市场价格优于合约价格,则依需按照合约价格交割。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商违约风险:由于客商违约导致付款周期延长,会造成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产生损失。
(二)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应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为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套保合同时必须依托于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结算、外汇贷款及境外投资等),且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金额与结算或筹资、投资使用的币种、金额相匹配。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等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环境及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审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购买的外汇套期保值品种的期限尽可能与公司外汇风险敞口的期限相同或相近,且不能超过外汇风险敞口的期限。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
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防范或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此外,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此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批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