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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机制,并通过持续分红、高效透明的信息披露、密切与投资者交流等多项举措,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切实的价值回报。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指定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信息披露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2023年,公司严谨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地确保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

二、高度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都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以证券部为窗口,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沟通及时有效。例如,公司在官方网站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发布公司公告、例行投资者接待安排等相关信息,以供投资者查询;公司积极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投资

者的提问,2023年度共计回复投资者问题129个。在积极沟通的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从未在投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的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均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股东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通过各项制度,保障了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行使,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5次投资者调研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5月9日、8月31日、10月31日和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三、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于2017年年初上市。2018年,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666,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099,922.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2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2019年,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至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12,97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0,686,334.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2020年,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至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457,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5,113,232.96元(含税);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2021年,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至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01,907,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5,324,280.7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4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2022年,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的总股本497,569,343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3,089,000股后的494,480,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9,116,854.8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2023年,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的总股本497,570,177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3,089,000股后的494,481,1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724,058.8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

同时,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对利润分红的承诺,基于自身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等情况制定了未来的权益分派规划《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严格履行承诺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或以前期间做出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了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相关内容。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一贯致力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公司计划将定期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将投资者保护理念落实并融入各项业务的开展,强化全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意识。投资者保护是项长期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更多保障。

特此报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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