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港科技”)接 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派的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吴 光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鹿港科技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 督导的工作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汪洋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 作,履行保荐等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项目的后续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为汪洋先生、陈建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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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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